1.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可能致使债务难以履行的,债务人可以通过提存的方式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使债权得以消灭。但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后,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
2.提存的法律后果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2)标的物的孳息属于债权人,但提存费用也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一般五年内不行使的,权利就消灭。
二、找法网提醒您,标的物的提存条件都有: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三、提存涉及债务人、提存机关和债权人三方之间的关系,也就必然会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以及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