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离异或丧偶的老人,遇见有缘的另一半,相伴走完余生,是幸运也是幸福。不过,嵩县的赵老汉与吕老太的“黄昏恋”,却因为交往期间的经济纠纷,未能修成正果,还因此闹到了法院。
离异或丧偶的老人,遇见有缘的另一半,相伴走完余生,是幸运也是幸福。不过,嵩县的赵老汉与吕老太的“黄昏恋”,却因为交往期间的经济纠纷,未能修成正果,还因此闹到了法院。
近日,记者到嵩县人民法院采访了这场“黄昏恋”引发的官司。
赵老汉与吕老太均是丧偶老人。2021年2月,两人相识后经过了解确定了恋爱关系,但很快因琐事分手。前不久,赵老汉却将吕老太告到了法院,原因竟是双方交往期间产生的经济纠纷。赵老汉表示,双方交往期间,吕老太花了他的钱。2021年3月7日,双方经核算,吕老太向赵老汉出具一张欠条,言明当年农历三月三十前还钱只需还1.3万元,农历三月三十以后则需要还1.75万元。
到了约定日期,吕老太没有依约还款。赵老汉多次催讨,均遭到拒绝。
在诉讼中,吕老太辩称,她出具的欠条属实,但欠条是在赵老汉的逼迫下写的,她不欠对方的钱。
“在本案中,双方均对欠条的真实性无异议。”法官刘磊说,双方争议焦点是被告应向原告归还的欠款金额为多少,以及原告是否存在胁迫被告写欠条的行为。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刘磊表示,被告在欠条中明确承诺:若于农历三月三十以后偿还原告欠款则需偿还1.75万元,现约定还款日期已过,故被告应偿还1.75万元。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出具欠条时存在胁迫(逼迫)等情形,该欠条应视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故对被告的辩称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1.75万元。
刘磊说,“黄昏恋”本是一桩好事,但“半路夫妻”往往比其他婚恋关系更加复杂,也更易产生纠纷。他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黄昏恋”要慎重,特别是涉及金钱往来时更需谨慎,在遇到大额消费、转账等金钱问题时,可以征求子女意见之后再做打算。(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孙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