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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一区有购车补贴!系深汕首次,详情请戳→

2023-09-09 05:51:08 来源:百度新闻

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计划买新车的宝子们赶紧看过来~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新能源小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确定了,总额200万元,最高补贴6000元,自活动开始日期起,先申先得,发完即止,拼手速的时候到啦!


(资料图片)

图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4S店。

“新能源汽车消费是各级政府重点关注促进消费的领域。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深汕支柱产业,出台新能源小汽车购车补贴方案顺理成章。”区科创经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促销活动方案是深汕特别合作区首个小汽车购车补贴方案,旨在落实国家政策,促进汽车销售,拉动深汕零售业健康快速增长。同时通过补贴政策给予消费者大幅优惠享受政府福利,提振消费信心,给企业和市场注入发展新动能。下一步,区科创经服局将继续出台更多促消费举措助企惠民。

图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4S店。

|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8日(含)起至2023年10月31日(含)。

|参与门店

注册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销售新能源小汽车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如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比亚迪卓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名盾智创产业园一号一楼3-4号,0755-22105331。

|申请人条件

满足申领条件的个人购车者。

|申领条件

所购车辆必须是本活动有效期内,即2023年8月18日(含)起至2023年10月31日(含)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机构处购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

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具体以汽车销售机构合法准售车型为准)。

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本活动范围内。

需提供新购车辆所签订的销售合同、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车辆行驶证。销售合同的销售方和发票的销售方必须一致,上述所有资料显示的时间均需在本活动实施的有效期内。

申请人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新车销售发票、新车行驶证及接受本活动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

|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申请人根据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可申领不同额度的补贴:

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4000元/台。

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台。

本项促消费活动补贴总额200万元,按个人消费者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申请材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新能源小汽车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书》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双面复印件

汽车销售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承诺书》

提供新购车辆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同等效力文件)、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汽车销售机构开票系统截图、新购车辆行驶证

申请人委托汽车销售机构代为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汽车销售机构提供《补贴申请承诺书》

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领方式

汽车销售机构代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进行申请,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汽车销售机构公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申领流程

名额初步锁定:

申请人在活动期间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本人购车的汽车销售机构。购车价格(含税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按个人消费者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名额,申请时间相同的,优先顺序按发票、行驶证、销售合同时间确定。

材料接收:

汽车销售机构对申请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整理后集中转交至区科创经服局汇总核定。

材料复核:

经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将通知申请人和汽车销售机构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不补充材料,视为放弃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退回材料;复核不通过的,失去申领资格,不能再提交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流程。

对外公示:

区科创经服局将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人名单在深汕网(http://www.szss.gov.cn/)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区科创经服局核实。

发放补贴:

公示结束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核无效后,区科创经服局将对符合资格的补贴申请人发放补贴。

申请过程中的其他疑问,可致电咨询(政策咨询电话: 0755-22100961,汽车销售机构咨询电话: 0755-22105331)。

【整理】陶清清 赵玉

【来源】深汕视点

【作者】 陶清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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