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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离职是指员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一种强行解除与企业劳动关系的行为。
2、部分员工因辞职不被允许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获同意,擅自离职或违约离职。
3、一些员工没有说明原因就离开了。
4、有些人受优待诱惑,擅自“跳槽”等。都属于自动离职的范围。
5、员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擅自离职,或停薪留职期满后数月内未要求返回原单位的,企业有权自动离职。
6、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
7、根据相关行政批复的规定,此处的“自动离职”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其姓名除名。
8、因此,自动离职产生的纠纷应作为退市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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