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力乱神的神农架
文/陈应松
(资料图)
神农架是一个怪力乱神的地方,这里的怪力乱神横行肆虐。湖南湖北都曾是一个国家,它叫楚国,而楚人好巫鬼,但巫鬼最为集中的地方似乎在神农架,鬼神妖怪住在神农架。当然,湖南也是鬼神横行霸道的地方,湘西这个地方就鬼魂乱窜,竟然有世界上最怪力乱神的赶尸。有一个道县,有数千个“鬼崽”,那儿有个鬼崽岭,在那里发现埋在地表层的地下人物石雕群像,还有大量露于地表,规模数千个,这些人物石雕像大的约一米,小的约三十厘米。在另一个通道县则充斥着投胎转世的人,当地叫再生人,这些人满口鬼话,都说记得他们的前世,完全是半人半神,在通道县,怪力乱神满街走,这是非常有意思的。反正,在楚国这块地方,巫鬼们活得非常惬意,魅力不减,热情不衰。
在神农架——实际上它也是屈原的故乡,秭归在神农架南坡,当地山民认为野人就是山精木魅,山精木魅又叫山魈、山鬼、山混子,屈原写过山鬼。所谓山混子,就是在深山老林游手好闲混吃混喝的野混混,说是因为人死了精气未化,某一个刮风打雷下雨的深夜就突然力大无穷,顶开棺材,浑身披着的白毛跑着跑着变成了红毛,就是红毛野人,它们身材高大,健步如飞。神农架人还坚信人一天十二个时辰有两个时辰是牲口,其余时间才是人。这个怪力乱神我写进了长篇小说《猎人峰》和《到天边收割》中。
大家知道我们这个地球上有四大未解之谜,一是野人;二是百慕大,沉船无数,但神农架有许多类似的地方人进去就会失踪,叫迷魂埫。我在小说《云彩擦过悬崖》中写到一个小孩丢失的故事,是个真事,这个小孩在板壁岩失踪,第二天人们找到他时,他出现在山底下一条河的对岸,已经死了,身上全是干的。河水汹涌,他是怎么过去的?而且他的脖子上有一个洞。我的一位当年挂职时神农架林区党办的同事,他也在板壁岩迷路,转了一天没有转出来。我在获鲁迅文学奖的小说《松鸦为什么鸣叫》中写到一个皇界垭,汽车翻越此垭时司机耳朵里会出现敲锣打鼓的声音,一时迷糊,汽车就掉进了悬崖,这个地方也是真实存在的,在道路不好的20世纪,经常发生车毁人亡的悲剧。世界第三个未解之谜是飞碟,UFO,据“中国第一野人迷”张金星的书中叙述,他在海拔两千八百米的南天门住时看到过许多飞碟。还有人目击到有一队队的飞碟在神农架山顶上飞过。有文章说,神农架是外星人的基地。地球还有一个未解之谜是尼斯湖怪。在神农架,也有水怪,看到水怪的人太多了。比方说有一种水怪叫大癞嘟,就是一种巨大的癞蛤蟆,你在岸上行走,它突然从水里伸出长长的爪子来抓岸上的人吃。如果你反抗它,用石头砸它,那么你周围几米见方的地方就会电闪雷鸣,下起暴雨,几米之外,依然阳光灿烂。这种大癞嘟就是神农架的水怪,经常出没的地方是神农架新华乡烂棕峡,那里人进不去,峡谷里有许多双头金龟。我在神农架挂职的时候,还是一个同事在他的自传书上说,一次他经过一个山中大水潭时,看到一个巨大的水怪,高昂起长长的头在水上簌簌地奔跑,犁起几米高的水花。新华乡还有一处森林中的深潭,在石屋头村和猫儿观村之间,前后至少有二十人在同一深潭里看到许多巨型水生动物。我在那儿听他们说,每到六至八月,这种怪兽就会活跃出现,浮出水面时,嘴里喷出几丈高的水柱,接着冒出一阵青烟。水怪一出现,天就会下大雨。他们叫这些水怪“癞头疱”,它们皮肤灰色,头扁圆形,有两只灯笼一样的大圆眼睛并放光,嘴巴张开后足有四尺多长,前肢端生有五趾,又长又宽,满身癞疱。我们就会想到灭绝的恐龙,如蛇颈龙等。恐龙灭绝了,在神农架有没有遗存,这个水怪究竟是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楚。神农架是大约一亿年前从海底钻出来的陆地,七千万年前还是沼泽,这里生活着无数古老的大型兽脚类动物,如板齿犀、利齿猪、剑齿象等,因此,有恐龙躲过第四纪冰川灾难残存下来,也不奇怪。第四纪冰川期也就是冰河时期,是从二百五十万年前开始并一直持续至今的,而这个冰川期还没有过去,南北极还有大量的冰川,在中国许多地方依然有冰川存在,我们现在依然生活在第四纪冰川期里。而关于野人之谜,科学家推测它们是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的后代,这两种古猿也都灭绝了,在神农架红坪的犀牛洞里,发掘出了南方古猿的化石,如果野人真是古猿的后代,那是不可思议的事。世界上的秘密太多,留着等人们破解。
神农架的怪力乱神事件太多了,比如在神农架的夜晚,山上会有奇怪的光团,我写进了《马嘶岭血案》,而这竟然是真实的,有明确记载。20世纪80年代初中美科学家在神农架联合进行生物考察时,住在深山里,晚上有一个很大的光团出现在他们的帐篷外,怎么赶也不走,后来有持猎枪的朝那个光团开枪,光团消失一会儿后又出现了。一连几天,光团都在那儿流窜,就像是监视他们一样,至今没有一个说法。神农架老君山一个叫戴家山的村庄有一块田,在夜晚就会发出明亮的光束,可以照两百米远,只在二月和八月出现,你走近又不见了。神农架还有人见过棺材兽,见过驴头狼,见过脆骨蛇,见过土蛋等数不胜数的异物。
神农架的怪力乱神,还表现在风俗习惯上,最奇怪的是喝酒有一百零八种酒规。比如敬酒,有个人来给你敬酒,你看着他将酒倒入酒杯,他一饮而尽,然后你再看着他将酒倒入他的杯中,将杯子放到你面前。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要你用他的杯子将酒喝干。你还没喝,一桌人都说给你敬酒,都将酒喝下,再用各自的杯子倒满,放到你面前,你面前马上摆了一排杯子,你必须一杯杯喝了。这种敬酒方式,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这种敬酒很容易喝醉,喝死。比方,喝过一巡,桌上有十个人,你必须喝十杯,还加上自己的酒,叫门杯,就是十一杯。酒过二巡呢,又是十一杯,三巡呢?在神农架,常有喝酒喝死的报道和传闻,但酒规如此,死了也要喝。这是什么原因?我刚开始到神农架去,觉得不解,后来终于明白了,这是因为深山老林,过去有土匪下蒙汗药,你喝下,再用你的杯子敬酒给客人喝,这表示这酒我没有下毒,杯也没毒。客人喝干,可将杯再斟满还给对方,这叫“回杯”,这是回敬反击的机会,而且机会平等。另外,给对面或斜对面坐的客人敬酒叫“对面笑”。主人如果先喝一杯,再按座次轮转叫“转杯”,大家一起给一个人敬酒叫“放排”,客人敬酒时,再把他的门杯斟满叫“添财”。你如果将门杯和别人的敬杯喝了斟满依次往下传就叫“赶麻雀”,隔一人敬酒叫“跳杯”或“炮打隔山杯”,客人喝得慢,没及时还杯,另一个人又来凑热闹再给你敬一杯叫“催杯”,几个人约好同时和另一人一起喝杯酒叫“抬杯”,还有“左右杯”“同凳杯”“转弯抹角杯”“急流水”,等等。更奇怪的是你喝酒时洒了一滴要罚三杯,喝酒不得屁股抬起来,就是不能起身,这表示对别人的尊重,只要抬屁股就罚三杯。还有一个怪力乱神的酒俗,你进了山民家的门,人家给你端来一个杯子,你以为是茶水,仰头就喝,一定会后悔,那是酒。进门一杯酒,没有茶,这酒叫“冷疙瘩酒”,也叫“冷酒”。喝了冷酒,马上正餐,是喝热酒。所以,我劝大家去神农架游玩,别到山民家去,你可能会喝得有去无回。
《论语》中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不谈论怪力乱神,因为孔子比我们高级,是个圣人,我们是普通人,是作家,我们就是靠述说怪力乱神为生的。如果你给一个作家说,我们在通道县又发现了一个再生人,你有否兴趣去采访一下,这个作家去还是不去?回答是屁颠颠地赶快去。中国文学的怪力乱神始于《山海经》,大家去看就知道了。明明是一些虚构神扯,但被一些人引用得头头是道,仿佛是比如今GPS更准确的地图。听说湖南有个教授终于在《山海经》中找出有一个英国,这是现在欧洲英国的发源地,说是在湘西,也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祖先,也就是说,湖南人是英国人的祖先,湖南话就是英语,那长沙话就是伦敦话了,反正此教授说整个人类都起源于湖南。中国人有点爽了,最不爽的是英国人,前两年才研究出来,英国人的祖先是非洲黑人,不到两年,他们的祖先又变成了黄种人,从非洲一下子又跑到亚洲中国湖南来了。
但我去神农架不是因为这些怪力乱神追新逐奇去寻找野人的,作为一个作家,我还是想找一个地方,来表达我对文学的看法,而且这个地方必须是安静的、遥远的、荒芜的。如果说这世界哪儿最荒芜,那就是森林,森林是世界上最大的杂草。我当时想,这个地方也必须是别人从未写过,从未涉足的领域。后来,我的几乎所有的小说,写的都是与神农架有关的故事,可称为“神农架系列小说”。
关于对神农架的歌颂和表白,我实在是不厌其烦地在讲,比如,从这里可以看到两亿多年至六千五百万年前“燕山运动”而导致的扭曲狰狞,褶皱断裂。能清晰地看到第四纪冰川经历的剥蚀地貌和U形谷,巨大的冰斗、角峰、刃脊、漂砾,冰川运行时巨大的擦痕等。可以看见因为高寒而在湖北任何地方看不到的冰雪、雪线、凌柱、冰瀑。可以看见因地壳碰撞和挤压而产生的河流、瀑布。看见那些躲过第四纪冰川而侥幸活下来的草木与鸟兽。我在长篇小说《森林沉默》中,借一个研究生花仙子的口写过对森林的感受,有这么一段:“森林里的东西,我们真的什么也不知道,那是我们祖先远古的家当。那些草木、山川、河流,远离了我们。一些生活在这儿的遗民,与它们融为一体,看守着我们祖先的财产,却不知道它们的珍贵和秘密。那些来自上帝对大地生命的悸动,苍穹下沉默的群山,是静止的神祇,它们因静默而庄严优雅。竹鼠在竹根下噬咬,鹰在峡谷盘旋,鼯鼠在林中滑翔,鸣禽在大喊大叫,松鼠在树上神经质转圈……这一切,对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美丽的旷野、山冈、峡谷和森林,到处是断裂的石峰,隐藏的树林,飞泉流溅,矿脉闪耀,蒸气弥漫,没有像一座山和一片森林那样更充溢着生命的激情了。它流水丰沛,源源不断,它的生命深邃、绵延,永远有着大自然赋予的青春。”
几乎每个夏天,我都在神农架生活,我也像湖南的韩少功先生一样,处于半隐居状态。我住的地方虽然没有韩少功的八景洞那么有景色,但神农架就是我的天堂,夏天太凉快了,没有一丝灰尘,桌子一个月不抹也没有关系。
早些年我去神农架挂职深入生活,是有写作私心的,但现在我已没有了私心,神农架成了我肉体与精神即灵与肉的双重故乡。为什么要去神农架,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平时没有怎么思考过。中国的文学照我看实际上是一种“割据”,每个人占了一块地方,莫言占了山东高密东北乡,韩少功占了湖南汨罗的马桥村,贾平凹占了商洛的棣花村,张炜占的是胶东海边的一个鱼廷鲅村,阎连科是耙耧山脉。他们虽然占的只是一个村一个乡一个镇一座山,但割据的地盘还是很大的,就像韩少功说的,回到乡野,无碍放眼世界,整个中国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们。中国文学的割据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文学圈地运动”,80年代出道早的作家,他们每个都攻占了一个山头一块地盘,我虽然在80年代写作,却是写诗歌,等我转行写小说时,文学的圈地运动结束了,自90年代之后,在中国,想在小说界成名是非常困难的。也就是说,留给后来者的地方已经不多了。我写小说时发现写什么也不中用,怎么写都不行。你玩先锋,你玩不过余华、苏童;搞寻根文学,搞不过韩少功;搞乡土文学,搞不过莫言、贾平凹、张炜;搞城市文学,搞不过王安忆、方方……那么我就想到我也去占个山头试试,到当时还没有开发的神农架刨一块地种上我想象的粮食,这就阴错阳差、歪打正着在神农架扎下了根。
说到神农架,还有一个让人不明白的地方,有一个独特的地理标志,就是每到夏季,几乎每天下一场雨,于是神农架有了雨季。这就奇怪了,雨季出现在云南靠东南亚的某些地方,在四季分明的湖北哪有雨季?关于神农架是否存在雨季,学界有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里的雨水太充沛。神农架是南北气候的交汇地带,南方的暖湿气流过不去,就停留在了这里,因为这个地方就是秦岭,是秦岭的余脉,也是四川大巴山余脉,而秦岭是中国南北方的分界线。虽然20世纪70年代这儿的森林几乎被砍伐殆尽,可没过几年,一旦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又重新出现了一片森林。我写过《豹子最后的舞蹈》,写的是神农架最后一只豹子被一个女青年打死了,成就了一个英雄,灭绝了一个物种。但现在,豹子又回来了,还有人多次亲眼看到了老虎。独特的地理气候、独特的民俗文化和独特的生存方式是可以成为独特的文学元素,用来在文坛占据一席之地的。
我认为,像莫言、张炜、贾平凹、韩少功,他们的存在简直与这个时代无关,就像几颗孤星在深邃的天空上闪烁,而文坛大多数人还没有走上像希腊神话中的奥林匹斯山,大部分作家的作品还没有长出天使神灵一样的翅膀,还拖着沉重的世俗的肉身在尘土和泥泞里挣扎。我们不过是在写一种叫小说的文字,而那些大家是在创造一种叫小说的天体。除了天分以外,作家创造神灵之前,要像那种独特的气候条件一样,也为自己创造一个文学的小气候,雨水充沛,森林蓊绿,百兽奔跑,百鸟翻飞,河流蜿蜒,峡谷幽深。
我虽然不是为了怪力乱神去的,可事实上神农架的怪力乱神成就了我,事情就这么矛盾。那么神农架给文坛带来了什么呢?它对我又意味着什么?
神农架系列小说刚开始在文坛出现时,文坛可能缺少像我这种充满力量感和异质感的叙述,小说的品质恶化,虚假情感横行,越来越脱离中国当下的生活,作家在城市的浮躁中,在网络文学的商业暴力中无所适从,而我的所谓苦难叙事、底层叙事虽然有偏颇之处,但有新鲜感,于是《马嘶岭血案》《太平狗》《母亲》《豹子最后的舞蹈》等引起了关注。另外,我多少沾了一些生态文学的光,尽管我并没有打算专门写生态,但最后我还是被归类在这类更有永久价值的文学中;而苦难叙事,主要指我,被评论界批得一塌糊涂,说我展示暴力血腥,说我的小说就是诉苦大会,弄得我非常沮丧,甚至不想写了。当然,喜欢、同情、支持、宽容和理解我小说的人还是多数,甚至有的人认为我的中篇小说是近年最好的小说,我也获得了几乎所有国内的中篇小说奖,包括鲁迅文学奖。
我的情绪波动特别大,不过我还是对我书写的对象充满自信。我的文学世界正在慢慢脱离世俗的泥潭,向上飞升,我认为我有了生长翅膀和飞翔的能力。努力将小说写得好看一点,是我的目标。我时常鼓励自己,我是为喜欢我的读者写作的。我的心中,读者第一。因为,作家要面对这个世界,面对未来的时候,必须先面对读者,真心喜欢你的读者。一个好作家,一定能征服好读者。好作家,要求助于好读者,因为作品中留出的一半的想象空间,是靠读者填满的,靠读者完成的。
我不认为我非常努力,我只是在做一件事,而且非常专注,就是将一座本来是优质旅游地的山冈披上神性的外衣,我在神农架这座山上造神,把神农架从形而下拉向形而上。神农架海拔三千多米,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也不在信仰区域,没有那么纯净的雪山,也没有忠实的信徒,没有人去朝拜这座山,人们去那儿大多是猎奇,是避暑。现在全国许多人住在那儿,在荒郊野岭深山老林找野人,还有人在那儿辟谷,导游小姐干的全是误导,她们的导游词都是错的,还附带兜售一些伪民俗,可以说,俗不可耐。去神农架,千万不要听信导游小姐的言说。
神农架是一座神山,现在想来,我给这座山赋予神性,将神灵们安置在山上,我一定会得到回报。一个作家,一定要完全真心地尊敬和信仰一座山、一条河、一棵树,让一座山、一条河或者一棵树成为神灵出没的地方。另外,我要做的是让我笔下的神农架在地理上离世俗更偏僻,更荒芜,更高远,更洁净,这样当我进入的时候,我才会虔诚地、安静地对待笔下所有对象。一座高不可攀的山,这是我所想象并景仰的。神农架是我作品中的神山和灵山,与那个旅游的目的地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的神农架几乎没有关系了,那儿对别人就是个避暑之地、滑雪之处、户外运动场所,是一个被商业绑架和抢掠的淘金之地,而我写的神农架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世界,一个传说中的充满魅惑的山冈。一个真正的好作家要接过上帝给你的活儿,就是要改造一块地方,改造一块地方的生态,让这块地方适合诞生神灵和幻想,诞生新的童谣,诞生新的神话和传说。
神农架对我意味着什么?实际上意味着重建一种文学,重建一种文学的趣味,重建我们对山川森林的尊敬,重建一种语言,一种与大山相匹配的灵动的语言,一种坚硬的、陡峭的、热浪滚滚的语言,一种闻所未闻的深山老林的故事。再有就是我从“流寇”到重建自己的根据地,有了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有了这样一块领地,就像那些大兽一样,具有强烈的排他性,这里不仅是人与兽、草与木、雨与雪的生死场,也是自己生活的生死场,我在这里审视世界到底对我的存在意味着什么。
我虽然不是为了怪力乱神去的,但怪力乱神助我达到了我想完成的任务和使命。比如我的长篇小说《猎人峰》,写了野猪比人还精明的故事,人与野猪的大战,人失败了。中篇小说《豹子最后的舞蹈》,是写豹子家族最后一个生存者向猎人复仇的故事。还有《巨兽》,是一个山村被一头隐隐约约的巨兽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故事,这头从未现形的巨兽,造成了巨大的恐慌和悲剧。我最新的长篇小说《森林沉默》,写到了一个人给一头小熊喂醉醒花酒,让它产生幻觉,帮他杀死了自己的仇人。写到了森林里有九头鸟赶着一群野猪用嘴犁地。写到了因为杀死豹子,豹子的眼光最后沉入地下凝结为一颗豹目珠,这颗珠子为镇山之宝,被杀豹人挖走后山体松动,泥石流、地震、洪水都出现了,于是这座山的厄运开始了。因为削平山头建造飞机场,挖走了一蔸千年大药王,这个药王疙瘩被卖到城里,这个山区的人从此失去了药王的庇护,疾病丛生,得绝症,灾难连连,等等。怪力乱神作为文学的源头,可以重建文学的强健基因,可以冲击读者、冲击文坛因现实主义而钝化的大脑、麻木的情感。怪力乱神不是发源于巫鬼,而是来源于土地,来自我们相当陌生的生存现状,有它的异质感、粗糙感,有生命的野性和韧性,有戏剧性,有穿透力,对文学的规则有颠覆性。文学在当下真的需要这在民间和大地上诞生的“他处的生活”和怪力乱神,而新的文学的正当性就成立了。从一定意义上说,读者的接受是文学正当性和新规则新样式确立的前提。就像阎连科说的,你给读者一滴水,就是告诉他们一片大海。如果你给读者一棵树,同样是要让他们看到一片森林的景观。问题是,你要有一滴水,要有一棵树,一棵特别的树,它是那个神秘的、浩大的、带点邪顽的森林基因。
一个作家跟一个普通读者或者一个城市人,热爱一座山,热爱的目的和作用是不同的。为了一部小说,为了文学,我去热爱一座山是全身心的托付。但一个人喜欢一座山,顶多将它当作一个知己,不会当作神一样供起来,还有人把它当作生命的终结点。比方说,神农架每年都有一些精神出现障碍的外地人,到这里的森林结束生命,他认为这很浪漫,这种热爱是残酷的、狂热的、恐怖的、偏执的。还有人万里迢迢,跑去神农架放生,特别是放生剧毒蛇,这些蛇咬死了当地的村民,这种事在前些年有报道。我的热爱是完全彻底的归附,我创造了神,我供奉神,我求得宁静和单纯,我宁愿让自己变得愚昧,也不要去亵渎这座山。我举个小例子:有一年夏天我在山里行走时,在海拔一千多米的地方突然发现了一株小构树,构树怎么会在这样的海拔出现?构树是很贱的树,在平原上任何地方生长,在水泥墙上也生长,灰头土脸,疯长过后也没有任何用,不成材,神农架长的树都是很稀有的树,构树是怎么飘来,并在这里出现的?它的周围全是我喜欢的树,不能让它在这里扎根繁殖,我就将这棵构树苗拔掉了,结果坏了大事。当天晚上我散步的时候,因为蹦跳了一下,就崴了脚,踩到一块石头,我听到我脚里的撕裂声,知道出事了,后来被送到镇医院拍片,诊断为肌腱撕裂,脚踝尖骨折,整个脚都青肿了。我在山里几十年行走,从来没有崴过脚,而这次受伤三个月还没有痊愈。我的强烈感觉是:神农架的一草一木都是有神灵的,不能动它们,否则就会有灾祸上身。我自己造的神,我自己信了,也同时得到了应验。再或者,哪一个神灵,不是我们人类自己造的?
山岳河谷,一草一木,在很久以前上苍就把它们规划好了,我们不得有半点破坏,要相信山上全是神灵。我的长篇小说《森林沉默》后有个创作谈,叫《我选择回到森林》。我前面说到韩少功先生,他选择回到他下放的地方汨罗八景洞,他除了冬天去海南外,基本上在那个地方。我前几年去汨罗讲课时去过他的家,当地人叫他韩爹,那个地方在水库边,风景绝美,简直是世外桃源,但也有一种寂寞的感觉,就是天荒水远之地,很像古人“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地方。韩少功穿力士鞋,有粪桶、粪瓢,有全套农具,自己种橘子、辣椒、茄子、葱蒜,我们那次去,把他刚成熟的橘子全摘光了,他依然乐呵呵的。他把这称为一种半隐居的生活,实际上他那里成了一个文学的重要聚集场所,相当于文学的布达拉宫或者圣湖神山什么的,许多文学人都是带着朝圣的心情去拜访韩少功的。
我回到森林的想法很简单,那里夏天凉快,空气干净,没有俗务,没有应酬,没有烦恼。我看了韩少功的访谈,他也说去汨罗半隐居是增加他接触文人圈以外生活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可以实现自然与文明之间、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平衡,他觉得这是更符合人性的生活。他说:写作者首先是看世界,如果视觉图景都是雷同的,会有疲劳感。从审美的角度来说,我们会去寻找有个性的地方。中国的城乡接合部占很大比重,不像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完全没有乡村了,我们有自然的文化差异,这对写作者来说是不错的条件。我选择乡下,因为我不好热闹,喜欢和文学圈外的人打交道,比如商人、农民、工人,他们的知识都是从实践中成长起来的,是原创性的。
托尔斯泰也说过这样一句话,“人到了六十岁就应当回到森林中去”,他觉得森林更适宜人在名利无所谓的老年时代生活。在离莫斯科很远的图拉,那个托尔斯泰庄园我去过,就是在森林里面,而且这个森林与他有关系,因为在他埋葬的那儿,有一大片苹果树,都是他亲手种植的,至今还结着果。他在莫斯科城中的那个楼房,我们也去过。在图拉的托尔斯泰庄园里,他睡的床只有我们的沙发宽,长度也没有两米,估计得蜷着脚睡觉,但他在莫斯科的房子非常豪华,餐具、家具都精致得不得了,床也宽大。他在图拉森林中的庄园有三个村庄,他会干农活,还会耕地,喂马,教庄园里农民的孩子。在莫斯科那样的大都市,他过的是土豪生活,肯定有过声色犬马,和普希金一样,普希金当年在圣彼得堡就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每天晚上都要参加舞会,现在我们看他是打肿脸充胖子,其实负债累累,他之所以要与丹特斯决斗,也是想了结这种荒唐的生活。托尔斯泰年轻时也是个纨绔子弟,十八岁就继承了那个大庄园,可六十岁后果然就隐居在了森林里。我说我回到森林是我最好的选择,顺应了人生的节律。在八景洞水边隐居的韩少功,他的《山南水北》中有过许多在那里生活的描述。韩少功曾引用农村的老话,他说在那个地方,可以上半夜想想自己,下半夜想想别人。这样的隐士就不是一个闲客,而是更深入地参与和审视我们这个时代,在这样远离文学的地方和时刻,有自省、慎独的可能。并且将过滤掉生活中丑陋的、痛苦的、恶的东西,而愿意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放大生活中美好的、快乐的、善的东西。自我放逐,乐在山水。古人有语云:“山能平妄,水可涤心。”还说“山含瑞气,水带恩光”,自然有不言之教。水中的恩光是什么光,只有住在水边的人才知道。还有一种说法,“山可逃名,水可濯缨”,意思大致是一样的。
怪力乱神的神农架除了让文学自我疯长外,还让我逃离物质的裹挟,回归清透的生活。当生态农业如火如荼,生态写作固然也时髦,但生态的生活更紧迫,不要化学农药,不要膨大剂催熟剂除草剂,不要商业操作的文学同样是更有价值更有营养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神农架于我,文学不是最重要的,被信息屏蔽、躲开商业追杀、被那个我们已经厌倦的熟人圈子遗忘、自得其乐的生活最重要。文学是让人记住乡愁的,而森林是我们人类最古老的乡愁,是我们最初的故乡,若能唤醒人们以及人的灵魂回到故乡,文学最终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陈应松,1956年生于湖北省公安县,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一级作家。出版有长篇小说《天露湾》《森林沉默》《还魂记》《猎人峰》《到天边收割》等,小说集《太平狗》《松鸦为什么鸣叫》《狂犬事件》《马嘶岭血案》《豹子最后的舞蹈》《神农架往事》等,《陈应松文集》40卷本、《陈应松神农架系列小说》3卷本等。曾获鲁迅文学奖、人民文学奖等奖项。多部作品被翻译成英、俄、法、西班牙、波兰、罗马尼亚、日、韩等国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