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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修订将如何全面影响债市?

2023-06-27 07:39:18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2月20日电(王菁)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18日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围绕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修订重构第一支柱下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完善调整第二支柱监督检查规定,全面提升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该办法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稿》对我国实行了十余年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试行稿》”)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也是响应201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巴塞尔协议III:后危机时代监管改革最终版》(简称《新巴III》),有利于促进银行持续提升风险计量精细化程度,引导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资料图)

市场人士表示,在信用风险方面,《征求意见稿》相较目前的试行稿更为细化。在券种方面,对地方债、银行普通债、二级资本债、非银金融债和较优资质主体发行的信用债风险权重皆有调整,并对有运营前阶段项目融资的城投主体的风险权重或有影响。可以说,信用风险资产权重的变化,是影响后续债市的关键因素,后续对地方政府一般债和公募基金有所提振,对低资质银行的同业存单和二级资本债有一定利空。

施行分级差异化资本监管要求 3个月以上存单配置性价比或有所下降

回顾来看,2012年6月7日,银监会通过了《试行稿》,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稿包含十个章节,共计一百八十条规定,设有17个附件。2023年2月18日,银保监会和央行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同样包含十个章节,共计两百零八条规定,设有25个附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稿》对商业银行进行了分级差异化资本监管要求。按照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大小和境外债权债务余额将商业银行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银行为资产余额不低于5000亿人民币或境外债权债务余额不低于300亿人民币,第二档银行为资产余额不低于100亿人民币或境外债权债务余额小于100亿人民币,第三档银行为资产余额小于100亿人民币且境外债权债务余额大于0。

如果仅考虑并表口径资产余额大小,根据2021年年报公开数据,全国总资产规模超5000亿银行,资产规模合计占比达85.47%,总资产规模超100亿但不到5000亿的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合计占比达14.26%,总资产规模小于100亿的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合计占比为0.27%。

《征求意见稿》还完善了内评法的各项实施细则,并将整体底线要求调低至72.5%,与《新巴III》底线要求一致,对目前实施内评法的大行而言释放了部分资本空间。在信用风险评估标准法中,有关商业银行债权的方面,《征求意见稿》基本复制了《新巴III》中的SCRA方法,将国内银行分为A+、A、B、C四档。

信达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李一爽指出:“A+级银行带来的偏低权重对于国内商业银行整体风险资本权重衡量并无明显影响。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普通债权的风险权重由原先的25%提升至40%,短期债权风险权重不变,商业银行债权风险资本成本将整体抬升。”

此外,《征求意见稿》虽然还规定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4%,且杠杆率不低于5%”的商业银行可以被归为A+级别、使用30%的风险权重,但从上市银行2022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来看,实际上只有瑞丰银行满足这一要求,大部分银行仍将被归为A类。

海通证券姜佩珊债券研究团队指出,从存量存单和金融债市场情况来看,截至2月18日,3个月及以内存单、金融债占比仅分别为12%、11%,且银行是主要的投资力量,这意味着大部分债券将受到影响。

李一爽也预计称:“考虑征求意见稿实施需要时间,且当前货币政策整体环境仍相对宽松,政策的落地对同业存单的短期冲击可能不会很大,但是如果后续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央行政策收紧、叠加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大幅扩张,使得非银机构投资规模面临收缩压力时,可能会加剧银行存单发行的困难,给一级发行利率带来一定的压力。”

支持对优质企业和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利好投资级信用债

按不同债权类型来看,企业债权方面,《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相对于《新巴III》而言略为严格。该办法要求,第一档银行对于投资级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75%,高于《新巴III》的65%,对于中小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85%,高于《新巴III》的80%。但均低于现行风险权重100%。

李一爽对新华财经表示:“按照征求意见稿的风险权重,我们对此前报告中的资本占用测算做了修改,投资级企业债权单笔业务风险资本成本下降33BPs,依然利好第一档银行边际增配企业信用债。”

此外,就《新巴III》中提及的投资级公司“必须在公认的证券交易所持有未偿付的证券”要求而言,《征求意见稿》做出了较宽泛的定义,即公司在境内外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有存续股票或债券均可,或将促使企业使用股权或债权融资。对于小微企业的认定范围也有所放松,对单家企业的风险暴露由不超过500万元提升为1000万元。

姜珮珊表示,对于企业债权的相关调整,银行贷款投放的资本占用压力缓解,对于优质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的竞争或加剧,贷款利率有望调降;进一步来看,对于满足“投资级公司”条件的信用债构成利好。

华泰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总量研究负责人张继强也对新华财经表示:“《征求意见稿》未要求主体属性、限定行业等,落实了国企民企平等地位,有利于鼓励更多主体进行债券融资;对银行来说,也更有动力支持投资级主体发债、贷款等,有利于宽信用。另外,新增合格担保债券、细化ABS分类权重,整体利好高等级信用债。”

二级资本债风险权重提升未来信用分层或加剧

与现行规则相比,《征求意见稿》将二级资本债的风险权重从100%调升到了150%;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比照投资二级资本债的风险权重计量,风险权重随之也提升;永续债大多被银行自营认定为股权,风险权重依然是250%不变。

从投资者结构来看,截至2021年2月,银行自营在二级资本债总托管规模中占比为30%;从存量二级资本债结构来看,截至2月18日,大行和股份行占比分别为61%、21%,城农商行合计占比仅18%。

姜珮珊观点称:“大行表内资产体量大且资本补充渠道丰富,二级资本债资本占用成本上升的影响或有限,预计不会引起大规模抛售,不过,对于更多依赖于银行自营互持的中小银行而言压力将更大,信用分层或加剧。”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商业银行自营是二级资本债的重要投资者之一,风险权重的调整可能会给二级资本债市场带来一定的抛售压力。但考虑到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较高,且银行自营整体投资结构中二级资本债占比较小,因此整体抛售压力有限,中小银行面临的抛售压力和发行压力更大,新规正式落地前或将迎来短期发行高峰。”

明明进一步分析称:“此前,数量不断增多的二级资本债提前不赎回事件加大了市场的担忧,新规落地后此类事件数量可能进一步增长,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互持规模可能将有所收缩,而信用利差或将K型分化。在经历了此前赎回潮的洗礼之后,当前二级资本债利差较大,股份行和优质城商行的二级资本债已经具备较高的配置价值。”

资管产品穿透计量要求从严银行基金类委外规模将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征求意见稿》对于资管产品的监管思路与《新巴III》一致,依据能否穿透底层资产提出了三种风险权重计算方式。

首先是穿透法,如能够获取底层资产详细情况,可穿透至相应底层资产,适用相应权重;其次是授权基础法,如不满足穿透计量要求,利用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说明书等信息划分底层资产大类,适用相应权重;此外,如前述两种方法均无法适用,则适用1250%的风险权重。商业银行可以综合采用多种方法计量同一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采用能获取的最新一期数据计量。

对于资管产品穿透计量要求从严,或将利好利率债产品。“在新规下,资管产品透明度越高,资本占用成本越低。偏好投向清晰、可穿透到底层的资管产品,资本占用成本更低的利率债产品或更占优。”姜珮珊称。

明明对新华财经表示,风险规则重塑后,根据资管产品的可穿透程度不同,资管产品的账簿分类或者资产计量方法可能会出现变化,或将导致风险加权资产规模略有上升,在此情况下,预计将促使穿透性更好的银行基金类委外占比进一步提升至70%以上,规模或将达到5.5万亿以上,银基合作将更进一步,债基、货基和专户规模有望扩张,为债市注入长期资金。

“结构上来讲,定制债基由于投资组合和策略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因此资产穿透的透明度较高,未来规模或将继续上升。指数型债基由于可完全穿透,也将对银行自营产生较大吸引力。”明明称。

不过,张继强还指出商业银行投资资管产品仍存模糊地带。目前争议在于如果货基面临穿透问题导致赎回,短期冲击短端,但银行赎回后也需加大利率债或可穿透的利率债基金等配置,或对利率债形成边际利好。但实操中还存在较大争议,为满足授权基础法的要求,未来机构客户的债基等需更加明确基础资产的配置方向和比率。

下调一般地方政府债风险权重或拉开与专项债定价差异

地方债权重方面,依据《新巴III》规定,如果地方政府具备特定的创收能力,以及具有可以降低违约风险的特定制度安排,则可以享受与主权或中央政府债权相同的待遇。

基于此,《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根据债券类型确定。一般债券风险权重为10%,专项债券风险权重为20%。”

与之对比,目前的《试行稿》第五十八条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公共部门实体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我国公共部门实体包括:(一)除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外,其他收入主要源于中央财政的公共部门。(二)省级(直辖区、自治区)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出于承接政府宏观财政政策调控的需求,商业银行始终是地方政府债券的配置主力,2022年末商业银行持有地方政府债券的总规模为28.95万亿元,占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规模的43.49%,存量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中商业银行持有比重达到82.97%。

姜佩珊对新华财经表示:“风险权重调降10个百分点意味着可以释放出约1.2万亿元的风险加权资产。若假设资本充足率为15%、资本利润率为10%,则风险权重调降10个百分点意味着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将上行约15BPs.但目前一般地方政府债与国债利差已较窄,二级利差平均为12BPs,实际利好幅度或小于15BPs.”

“根据这一调整,未来一般地方政府债在银行表内的风险资本权重由20%下调至10%,一定程度上释放了银行的资本压力,但这同时可能也将带来地方政府一般债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在一二级定价上的差异。”李一爽进一步指出。

中泰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周岳也对新华财经表示:“之前一般债和专项债的一二级定价均无明显差异,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一般债和专项债发行票息和估值或有一定分化,但由于目前二者与国债利差仅有10BPs左右,预计调整幅度也有限。”

另据中信证券测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风险权重的下调将导致其风险加权资产将降低1.2万亿,有效缓解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压力,同时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多配地方政府债券与宏观财政的靠前发力相呼应,最终推动社会宽信用和经济复苏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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