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企业是数字经济的微观基础,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监管部门要避免只踩刹车、不踩油门,只设路障、不设路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平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接诉即办社会共治、对投诉量较高企业精准指导、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柔性”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对网络餐饮服务可视化指导等14条创新举措,引领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简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手续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若干措施》主要围绕登记准入、广告业发展、网络餐饮服务三个方面,制定了支持个体网店经营者发展、建立完善广告业重点企业服务机制、简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手续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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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市支持电商平台集中批量代办平台内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对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拓展线下经营渠道、“一照多址”登记、个转企等一揽子支持措施,激发网络市场活力。
为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本市建立完善广告业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对接机制,帮助企业恢复发展。制定互联网广告企业合规经营等系列广告合规指引,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自律合规经营,促进企业增加广告营收。
为提升网络餐饮服务水平,本市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有关规范,上线相关服务软件,提供可视化指导服务。简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手续,整合备案工作流程,优化备案审核服务,推动相关业态创新发展。
“柔性”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在建立稳定健康市场秩序方面,《若干措施》从坚持包容审慎,优化监管执法,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做好“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等创新试点方面提出措施。
其中,鼓励发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作用,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营造平等发展的制度环境。
强化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导,建立健全经营者集中申报预警机制,及时提醒企业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降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制定经营者集中申报系列指南,便利和规范企业申报。
同时,巩固深化“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更大范围示范区创建。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培育建设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
完善平台企业合规评估指标体系,组织非接触式调查,推动实现“无感”评估。分类、逐步建立重点平台企业合规档案,强化事前风险提示和合规指导,为企业整改留足空间。探索建立平台企业合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合规管理积极性、主动性。
规范抽查检查行为,纵深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完善制度规则,完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稳定监管政策预期。
试行平台执法合规承诺制,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平台企业主动整改、合规承诺等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深化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轻微免罚,以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柔性”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加强政企执法协作,鼓励重点平台依托信息化系统配合协助执法工作。加大对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案件的查办力度,整治网络灰黑产,为平台企业规范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常态化工作联络,积极开展互联网营销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会商研判,共同推动平台合规治理。
降低网络交易投诉举报量,对投诉量较高企业精准指导
在合规管理方面,《若干措施》主要提出了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搭建政企互动平台,提升政企协同共治水平,降低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数量,提升网络市场消费体验等措施。
例如,制定平台主体责任、反垄断等领域合规指引,就平台企业关切事项加强解释说明,为企业风控提供及时好用的政策指导。
此外,搭建政企互动平台,加强与平台企业沟通联系,建立专人对接机制。组织重点平台企业信息交流,常态化走访平台企业,举办政府—专家—企业三方研讨,推动智库机构参与决策。
鼓励有条件的平台企业加入电子商务领域联防联控机制,赋能企业风险识别应对。持续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提升平台入驻审核环节的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推动重点平台企业联合签订自律公约,提升整体合规水平。依托智慧化系统,提供法律政策查阅、信用信息共享、风险提示预警以及协查共治等服务,促进政府、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协同共治。
为降低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数量,进一步深化“诉求即办直通车”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动参与群众诉求办理,促进接诉即办工作社会共治不断深化。加强网络交易投诉举报的分析研判和重难点问题研究,对投诉量较高的企业提供精准指导,提升网络市场消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