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系民营眼科医院华厦眼科(301267.SZ)再谋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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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晚间,华厦眼科披露,公司拟出资7000万元收购一家地处安徽合肥的参股公司33%股权,溢价率达276.44%。
近年来,民营眼科医院加快扩张步伐。龙头爱尔眼科总资产已经接近290亿元,行业第二的华厦眼科接近70亿元,与其差距较大。
华厦眼科的经营业绩增长较快,其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较2019年翻了一倍多。
不过,针对华厦眼科的投诉也不少。今年3月,因为医疗广告违法,湖北荆州监管部门对荆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简称“荆州华厦眼科”)给予1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前的IPO期间,华厦眼科被罚79次。
二级市场上,近6个月,华厦眼科股价累计下跌了约40%。
再谋扩产资产两年增2倍
华厦眼科再谋跑马圈地。
根据最新公告,8月18日,华厦眼科与合肥视宁及其股东安徽中视眼科医生集团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陈林义、合肥爱维希眼镜有限公司、安徽视宁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视宁”)、合肥索岚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肥视宁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华厦眼科以自有资金7000万元受让合肥视宁33%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合肥视宁18%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合肥视宁51%的股权,合肥视宁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本次收购,华厦眼科称,目的是不断扩大眼科医疗网络布局。本次收购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外延式扩张”策略落地执行,整合吸收优质资源,深化公司在当地区域市场的布局与影响,完善公司眼科医疗网络布局,进一步增厚经营业绩。
本次收购存在明显溢价。以7000万元收购33%股权计算,合肥视宁100%股权的估值为2.12亿元,较其截至今年6月底的账面净资产5635万元溢价率达276.44%。
基于溢价收购,双方还约定,如目标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11倍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PE)估值大于2亿元,华厦眼科应向转让方补足经重新计算后的33%股权作价与原作价的差额部分,反之,转让方应将重新计算后的33%股权作价与原作价的差额部分退还给华厦眼科。
从目标公司经营状况看,尽管成立至今不到四年,但其已经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2022年及今年上半年,合肥视宁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5亿元、6010.01万元,对应的净利润为2395.49万元、1963.35万元。今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已经是去年全年的60%,净利润是去年全年的81.96%。
借助并购等途径扩张,华厦眼科资产规模增长较快。2022年底,华厦眼科总资产为65.84亿元,较2020年底的21.62亿元增长了204.53%,两年增长2倍多。
借助并购扩张,华厦眼科的经营业绩也实现了快速增长。
Wind数据显示,2017年,华厦眼科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5.97亿元、0.77亿元,2018年至2021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46亿元、24.56亿元、25.15亿元、30.65亿元,均为持续增长,其中,2021年增速明显加快。同期,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64亿元、2.18亿元、3.34亿元、4.55亿元,同比增速为112.17%、32.59%、53.59%、36.01%,均为快速增长,且增速比营业收入更为稳健。
2022年,上市首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32.33亿元、5.12亿元,同比增长5.51%、12.50%,与前几年相比,增速均有所放缓。
目前,华厦眼科尚未披露上半年经营业绩。
社保基金与中欧基金清仓退出
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华厦眼科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3月,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荆州华厦眼科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万元。荆州华厦眼科发布的广告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属于医疗广告违法违规。
华厦眼科曾多次被行政处罚。2021年公司IPO时,就被曝出大量处罚案例。
根据华厦眼科招股书披露,公司所受行政处罚合计79项,除少部分被现场没收的实物物品外,处罚总金额约为252.94万元,其中1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共有5项。华厦眼科在招股书中详细披露了26项“受到1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从处罚种类看,华厦眼科遭到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违法宣传、非法从医、骗取社保金、医疗事故、销售不合格产品、环保违法等各种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12起因发布违法广告、夸大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案件。其中,2018年12月28日,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处罚决定书,以“宣传‘瑞士达芬奇ZiemerLDV’飞秒激光设备已获国家卫生部批准,但经查未取得国家卫生部批准文件,构成虚假宣传”,责令华厦眼科子公司徐州复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对其罚款20万元。2017年7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华厦眼科子公司福州眼科下发处罚决定书,认定其“夸大宣传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6万元。
华厦眼科还因为非法行医被罚。2018年3月,石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荆州华厦眼科以“医生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行医”为由,处以警告及3万元罚款的处罚。
华厦眼科在招股书中坦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7起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活动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案件。
华厦眼科还存在一些医疗纠纷。2022年11月,山东青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患者王先生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华厦眼科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
招股书显示,华厦眼科报告期内已解决的涉及经济赔偿的医疗纠纷合计高达163件,赔偿总额高达602.56万元。
此外,华厦眼科还存在骗取社保金问题。2018年12月,华厦眼科子公司菏泽华厦眼科,被菏泽市人社局以存在通过材料虚记、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骗取社会保险金30万元的行为,罚款12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二级市场上,今年2月以来的半年时间,华厦眼科的股价从63.07元/股(前复权价格)的跌至37.26元/股,跌幅达40%。
Wind数据显示,到今年6月底,基金合计持有华厦眼科的股份数量为617.66万股,占其流通股总数的10.29%。而2022年底,基金合计持股数量为3545.39万股,占其流通股总数的比例为62.93%。到二季度,社保基金、中欧基金均已清仓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