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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青羊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网恋分手而产生经济纠纷案。
2020年,李某(男)在网上认识了周某(女),发展为恋爱关系后,周某以节假日祝福、房租、治疗宠物等事由向李某索要钱款共计26万元。双方分手后,李诉至法院要求周归还26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法院审理认为,部分款项属于赠与。周某请求李某筹集资金并表达借款意思的款项属于借贷,应予以归还。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偿还李某借款14.5万元。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