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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国际在港交所公告,称复星产投收到了一份名为《民事裁定书》的文件,编号为“沪02民初34号”。根据该文件,沙钢集团于2023年8月15日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上海二中院裁定准许沙钢集团撤诉,并要求沙钢集团承担相关诉讼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复星产投持有的争议股权将被解除冻结。